我院东南司法鉴定所“项目负责制”成效显著
2012-11-28 23:00来源:东南司法鉴定所阅读次数:1325次
我院东南司法鉴定所自2011年创新工作思路,实行个案项目指定负责人的“项目负责制”以来,目前取得了四个积极成效。
一是个案项目负责人的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广泛带动专家有效参与到鉴定工作中去;三是责权明确,个案运行规范,鉴定工作效率有较大提高;四是有效挖掘鉴定队伍的潜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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