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市质检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月4日,我院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专题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市质检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市质检院视察时,谆谆叮嘱质检院工作人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你们中心作为执行食品安全的重要守卫者,一定要坚决执行食品安全法,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广大群众都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胡锦涛总书记把质检工作者称为“食品安全的重要守卫者”,这是对我们质检职能作用和社会地位的充分肯定。针对总书记对于食品检验机构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详细部署,制定以下措施保障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执行: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学习,真正在每一位员工心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督促切实履职,本着对人民健康负责任的宗旨从事每一项检验工作。二是加强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把关。健全院内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切实发挥作用,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检测和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关注检验流程再造。继续对现有流程进行科学分析,结合各专业特点调整检验流程结构,改造可能影响检验公正性和效率的环节,确保检验流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各检验所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辜负总书记的寄托,严把食品安全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设在我院的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市质检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了保障食品安全的信心和决心。下一步,我院还将在全院范围内展开对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确保能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并结合检验工作实际展开大讨论,以促进全体人员更好地履职,真正当好食品安全的重要守卫者。